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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高院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出台规范性文件
创建时间:2024-12-27 16:49
12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建工解答”云上会签仪式。会上,重庆高院副院长李生龙和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以“云签约”方式共同签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
李生龙表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实施以来,重庆、四川两地法院在多方面、多领域、多层级展开司法协作,并取得累累硕果。《解答》的出台是两地法院司法协作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展示了川渝两地法院的司法智慧和责任担当,也为今后两地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提供了样本借鉴。
《解答》采用问答的形式,聚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法律适用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认定、农民自建房屋的资质要求、审计意见的采信、无效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的处理方式、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固定价施工合同履行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转让等司法实务中存在广泛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了意见,消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长期困扰司法实务界的认识分歧。
据悉,由两地高院针对某个领域的专业法律适用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在全国尚属首例。《解答》的出台,有助于消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分歧,指导两地法院正确、统一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切实维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韩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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